省经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专题学习会
5月10日下午,省经信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学习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和保障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厅党组书记、厅长姚高员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岳阳、厉敏、詹佳祥,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郑灵仙参加会议。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督察专员,在杭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处长级专员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地。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的起点上打造法治浙江建设升级版,以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根本保障,吹响了法治浙江再出发的号角。这是省委担负“重要窗口”之责,勇作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的政治担当;是省委明确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定位和目标,拉高工作标杆勇立潮头的责任担当;是省委善用法治的基本治理方式,谋划重大载体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夯基固本之举。
会议强调,省经信厅党组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的能力,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展示经信作为和经信担当,拿出高分答卷。
要全面落实好厅党组主体责任,当好法治中国示范区的推动者。要深刻领会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年以来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全面了解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定位和目标,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争当“八个示范”为路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考核督查机制,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规范行政行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经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努力推动夯实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四梁八柱”,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要发挥好经信特色职能,当好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实践者。要强化良法善治,《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两部创制性地方法规要为规范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经信领域法律法规要谋划好、实施好、总结好,把经信行业管理行为全部纳入法治轨道。要强化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把近年来经信系统开创全国先河的改革创新项目通过立法固化下来,进一步强化经信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法治和重大工作结合,要把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经信领域重大举措、重大载体、重大建设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彰显法治优势和力量。
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好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建设者。对标法治中国示范区“力争全国领跑”建设目标和“八个示范”的具体目标,要突出重点,压实责任,高质量推进“法治经信”建设。重点要坚持政治忠诚,在“两个维护”上争当示范;坚持刀刃向内,在服务大局上争当示范;坚持整体智治,在改革创新上争当示范;坚持从严治党,在队伍建设上争当示范;坚持规范运行,在高效治理上争当示范。要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机关法治能力建设,加强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跃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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